台灣補習班老板性侵12女童千余次 获刑4613年
据台灣媒体報导,台中市一家補習班的王姓老板,4年間在補習班地下室或趁驾驶接送車時,當學生的面前后对12名女童猥亵性侵1013次,此中多名女童几近每頸椎病,天被加害,一女童更在3年内遭问降尿酸藥物,鼎536次,法院先前依一罪一罚判這名反常狼師4613年10个月,最长應履行有期徒刑30年,為性侵案最重判刑。台“最高法院”昨驳回上诉定谳。裁决指出,王姓賣力人(46岁)20年前即消脂針, 在台中市谋划補習班,招收小一至小六的學生就讀,他除傳授天然课外,疏通劑,還賣力开娃娃車接送學生。前年6月,一位在補習班上课的11岁女童问母亲两性问題,母答:“若乱搞會得性病。”女童因刚遭王男性侵,痛苦悲伤怕得性病,便向教員反應,全案被暴光。
受害女童指出,2006年9月到前年6月,王男操纵在補習班地下室引导作業的機會,前后抱她们坐在他大腿,摸胸部、下体乃至性侵,且即便有其他學生在场也不避忌。有女童指证,王男還操纵开娃娃車载送機遇,趁停红绿灯時就摸一旁女童的胸部或下体,或将車开到冷僻处性侵,有時性侵后還會给女童50元新台币或饮料。王男打单女童们不成说出此事,不然他會被判极刑,她们會被抓进牢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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